武汉市教科院关于
公共课程改革方案(最新信息,待教育部下文)
(由教科院提供,请相关教师关注)
一、公共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
1.指导思想
公共课程改革应立足于:
为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服务;
为专业知识的学习、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生涯发展服务;
为促进终身学习服务。
2.任务目标
公共课程的教学,应当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,加强与学生生活、专业和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,注重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。
二、公共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
1.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
应努力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对学生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的新要求,正确处理好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、培养综合职业能力和个性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,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,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知识水平的基础上得到提高,并应注意结合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的推行,为学生发展提供便利。
2.共同基础与多样化选择相结合的原则
培养每个学生具备必需的文化基础;
增强课程的可选择性,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选择。
3.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的原则
要淡化学科体系,不追求知识的系统性,要改变以静态知识为基础设计课程的传统,真正按培养学生能力为目标设计文化基础课程,
注意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,帮助学生在知识的应用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下功夫。
4.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
公共课程教学不能不切实际地盲目提高要求,更不能随意削减学时。但是,公共课程的实施和评价也不宜“一刀切”, 在满足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 允许根据不同地区、学校、专业等实际情况,在文化基础课程学时的掌握、教学内容的增减以及教学评价标准上有一定的灵活性。
三、课程设置
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。
公共课程包括德育课、文化基础课,体育与健康等必修课程和其他选修课程(四类课程)。
其中德育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、职业道德与法律,经济政治与社会、哲学与人生、心理健康教育(五门课程);
文化基础课包括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计算机应用基础(四门课程);
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等可列为选修公共课程。
德育课、文化基础课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。
四、学时安排
公共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/3,约为一学年,并以第一学年为主(专业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/3)。
允许不同地区,不同学校,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,上下浮动,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必修公共课程基础内容,并达到基本要求所需的学时(约占总学时的26%,不能低于26%)。
为便于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计算学分,一般以16—18学时计1个学分。教学时间一般按每学期16—18周计算。
新编的教学大纲既给出学时数,也给出学分数
学时分配初步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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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文化基础课程 |
体育与健康 |
德育课 |
合计 |
占3年
3000总学
时的比例 |
|
语文 |
数学 |
荚语 |
计算机应用基础 |
|
2000年大纲 |
224—272 |
180-357 |
220-260 |
82-150 |
140-160 |
176一198 |
1022—1397 |
34%-47% |
|
新大纲(基础模块+职业模块) |
160+32 |
128十(32/64) |
128+(36/72) |
108+36 |
144 |
144 |
|
|
|
基本要求
(基础模块) |
160 |
128 |
128 |
108 |
144 |
144 |
776 |
26% |
|
较高要求
(基础模块+
职业模块) |
192 |
160一192 |
164-200 |
144 |
144 |
144 |
908一956 |
30%-32% |
|
与2000年大纲基本要求对比 |
一64 |
—52 |
—92 |
+26 |
+4 |
—32 |
—246 |
—8% |
五、课程结构
公共课程中的文化基础课程原则上由基础模块、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构成。
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知识内容,基础模块的内容是各专业学生都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;(占26%)
职业模块是根据专业需要限定选修的课程内容,重在结合专业应用,为专业课教学作铺垫。职业模块的内容根据具体专业实际需求组织实施,不一定所有专业都有相对应的文化基础课程职业模块,但是只要有就应列入教学内容;(4%—6%)
拓展模块是任意选修的课程内容,是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学校条件,同时适应学分制改革,开展的拓展性知识讲座和相关活动,还包括为部分准备报考高等院校的学生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,以适应学生生涯发展的不同需要。拓展模块的内容是依据学生兴趣和发展的实际需要,供学生选择,不作学时规定和具体要求。
基础模块为必修,职业模块为限选,拓展模块为任选。
2008年9月 |